的手势。
唐芷柔和叶倾城之间虽然算不上竞争关系,但是凭着女人的第六感,还是很精准地感应到,她们俩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
唐芷柔一边挑衣服一边说道:“林弟弟家里的房子烧了,我想着出钱帮他盖个别墅。”
“唐小姐考虑地真周到,那不如我给林神医买辆车吧,这样他上下班也方便。”
上下班?
唐芷柔皱了皱眉,难道林阳并没有继续在红帮住下去的打算?
“怎么?林阳弟弟不打算住在红帮啊?”唐芷柔拿起一条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裤子,一边查看,一边问道。
“没有,我父亲盛情邀请,但林神医还是拒绝了,执意要回去。”叶倾城还觉得挺无奈的,转过身也拿起一条两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裤子。
叶倾城自然知道唐芷柔是怎么想的,无非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
昨天是林阳送唐芷柔回家的,两人昨天晚上肯定发生了什么,不然的话,怎么今天一大早唐芷柔就林阳弟弟林阳弟弟地喊上了呢。
想到这儿,叶倾城嫉妒地肚子里面的酸水儿都快吐出来了。
虽然林阳是神医,但叶倾城也快三十岁了,同样可以叫他弟弟的。
还有,昨天父亲叶镇川真是的,怎么就不提让她这个女儿以身相许的话题呢?
瞧瞧人家唐芷柔的进度条都拉满了,她这边儿纹丝未动。
虽然都是大家闺秀,自然要懂得矜持,但是像林阳这样的好男人,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必须要牢牢把握住,否则的话,悔恨终生!
林阳双手插兜晃晃悠悠地进了一家名表店。
刚进大门口,他就看到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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