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红是林府部曲统领忽叟的女儿,如今年芳十九。
因为忽红身为女郎,却高约九尺,体态痴肥健硕且力大无穷,每日必吃十余碗饭才能勉强饱腹,所以她的这种种异于常人之处,让县衙后院中但凡见到她的人,皆称她为“怪物”。
在这大济朝,女郎们在闺中长到十八九岁,差不多就该出嫁了,晚一点的,最多也就到双十。因忽红的长相以及体格完全不符合时下人对女子的审美,所以忽红到如今都待字闺中,且未能说亲成功,现在眼瞅着就要过适婚年龄了。
林府的管事娘子起先看在忽叟的面子上,给忽红安排了府里轻松的针线房活计。
奈何忽红粗手粗脚,在针线房里扯坏了好几匹布,硬是连个像样的袖子都没裁出来。管事娘子见她这般粗手粗脚,还哪敢让她再待在针线房?丢瘟神一般将她给赶去了洗衣房。
哪料忽红才去洗衣房一天,便又捶坏了好几根木锤。
管事娘子见忽红如此无用,再顾不得全忽叟的面子,遂又将她给赶去了杂役房帮工,让她做扫洒的活计,但没想到忽红连干这粗使活都干不好,地没见扫干净,庭院的地砖倒是被她用扫帚.....给撬起了好几块。
就这样,忽红被各个房的管事娘子给嫌弃了,无人再愿意用她。
好在忽红的爹得用,她到底凭着她爹的面子,领了个内院打水的活计,百十斤的大水缸,她能直接扛着去到井边,将缸里的水打的满满当当的,再将打满水的水缸给扛回院落,沿路滴水不洒。
一健壮女郎非是提着水桶而是扛着大水缸,健步如飞的给各个院子满水的异人之举,让见得此景的人纷纷骇然。
久而久之,林府后院的人但凡议论起了忽红,是没有一句好话的。
事到如今,在林府除了忽红的阿爹忽叟,寻常无人敢同她讲话。
府里的大娘子这次要选府里十四岁到二十岁的家生子做贴身丫鬟,此消息一出,后院中适龄的丫鬟们皆沸腾了,纷纷奔走相告。
大娘子乃二品世家的嫡女郎,与前程需要靠自己拼搏的大郎君不同,如此出身,日后嫁人前程必是远大的,做了大娘子的贴身丫鬟以后再跟着她去夫家,她们的前程又岂会差?哪个丫头不想离开这小县城,做那跃龙门的鲤鱼呢?
于是,府里各房老子娘在听得这消息后,纷纷给自家丫头张罗起来,将自家丫头给收拾的妥妥当当的,就盼着女儿能得府上大娘子的青睐,点了做贴身婢女。
忽红正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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