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
她中午吃面条,揉了两人份的面团。
除了自己吃的那份,剩下的面团子还在盆里放着。
陆朝南省事,直接拉成了面条子。
面条下锅后,水沸腾了三次。
面条全部捞出来,刚好是一海碗的分量,够陆朝南吃。
臊子是西红柿炒鸡蛋,林书雅向来不在吃上亏待自己。
臊子里她用了三个鸡蛋。
自家养的土鸡,下出来的鸡蛋黄澄澄的,看着格外诱人。
陆朝南把臊子倒进碗里,和面条搅拌均匀。
埋头吸溜了一大口,发出满足的叹息声:“细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尝你做的饭,手艺不错。”
陆朝南这话,没有夸大。
没当兵前,他负责家里一日三餐。
他不在家的时候,做饭由林大海负责。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原主,在林大海去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吃不下自己做的“猪食”,开启了四处蹭饭的日子。
她和田淑芬相熟,是因为田淑芬是唯一一个不嫌弃她蹭饭的人,还主动教她做饭,不至于把自己饿死。
这“过饭”的交情,也是林书雅在重生后选择和田淑芬和平交涉拿回录取通知书的主要原因。
林书雅回到刚刚的话题:“你觉得老三会领你情吗?”
陆朝南吸溜一口面条,摇头:“他那棒槌脑袋,暂时还想不到我的良苦用心。
尽人事,听天命。他领不领情我不管,但我这个做哥哥的也算仁至义尽了。”
棒槌脑袋陆朝西,这会儿正在自家正房,缩坐在小板凳上,和他老娘大眼瞪小眼。
“妈,你细琢磨琢磨,分家也是好事。”
陆朝西搬着凳子往近靠了靠。
李春花气得咬紧后槽牙,扫帚把子打在他肩膀上。
陆朝西疼得龇牙咧嘴,倒吸了两口凉气,硬着头皮说服李春花。
“妈,二哥不是那种任人摆布的性子。以前我们年纪小,我爸去的早,他觉得自己是哥哥,得承担养家的责任,所以愿意把钱打回来。
但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兄弟几个各有各的家,肯定会先为自己的小家负责。
我和大哥跟你住在一个院子里,万一我们哪儿做的不好,你心里气不顺还能打两下,骂两句。
我二哥呢?人在京市,你是有气都没地儿撒呀!你不可能一直拿捏我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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