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的资料,底子清白,长相是他喜欢的风格,已经谈好了价格,要见一面吗?”
戚淮肆抿着唇,扫视一眼简历:“把人带到老房子那边,我瞧瞧。”
余晖立刻道:“好,我现在去准备。”
说完,又像是想起什么,笑了笑:“老房子去年装修后,给我打电话求出租的人更多了,谁能想到十几年前那地方四周荒凉,现在直接翻了十倍,要不怎么说总裁您有眼光呢?”
戚淮肆回忆起年少时某段记忆,眼神暗了暗,道:“当年,是卖不出去的烂尾楼,流离失所的人才会聚在那里。”
余晖知道说错话,连忙闭上嘴。
——
唐逍回到舞蹈室时,队友大多离开去吃饭,留下king少年团的队长宋程嘉一遍遍对着镜子纠动作。
他的业务水平一向是队里顶尖的,不论是从长相、唱功、舞蹈都是当之无愧的队长人选。
粉丝都以为宋程嘉是天赋异禀,天生为舞台而活,只要长期跟他生活在一起的队友才知道,宋程嘉为了这个位置,有多努力。
指导老师让七点舞蹈室集训,他永远在六点前热身完毕。
出道前期,队友粉丝笑他穿着土气,他拼命阅读大量时尚杂志,请教身边一切能用到的资源,找寻适合自己的穿衣风格,如今谁敢再将土气,跟宋程嘉三个字联系在一起?连国外时尚潮牌都上赶着找他合作。
宋程嘉的努力和坚持,远远超出普通人的认知,他的成名不是一夜爆红,是日积月累挥洒无数汗水后的开花结果。
唐逍有时想,如果他像宋程嘉一样没有背景,全靠自己努力向上爬。
能不能达不到今天的成就。
保不齐像肆哥说的那样,早被当韭菜嘎了。
他靠在压腿杆上练了十分钟,双手一摊最终选择摆烂。
打开手机点开游戏,杀得昏天黑地,一局结束,宋程嘉的练习也接近尾声。
“怎么样?你哥来吗?”宋程嘉抽了条毛巾,边擦拭脸上的汗渍,边问。
唐逍给他丢了瓶矿泉水:“他说不来。”
宋程嘉三两口解决大半瓶水,用投篮动作将塑料瓶扔进垃圾桶,动作一气呵成,帅气中带着少年蓬勃张力。
“那我还要不要喊她过来?”
唐逍上前一把搂住哥儿们肩膀,严肃道:“当然要,我哥对我一向嘴硬心软,他说不来一定会来,老男人都这样,浑身上下嘴最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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