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这里女子比男人的待遇都高。
这时候的社会,对女性并没有那么恐怖的束缚,什么大门不迈二门不出,都是在元代才成为普遍现象,因为那时候,女子出了门极容易被蒙古人当成了猎物,亡国之后的男人对统治阶层无奈,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女,只好要求女性不出门,而裹脚也是在那个时期变态并兴起。
总之呢,宋代恰恰是古代华夏女性权利最高的朝代,虽然也有少部分变态打着礼教的旗号约束女子,但社会大多数人还是对女子很宽容的,所以赵孟启的话,引起了许多人的赞同。
「哈哈,小郎君说得有理,变态这个词,听着挺新鲜,莫名感觉很贴切。」
「这刘家也不过才这几十年才发达起来,破规矩倒是不少,比世家大族还讲究。」
「姜娘子啊,这样的人不值得嫁哟,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把这婚事退了吧。」
「有些人啊,总是自己满口礼义廉耻道德规矩,其实尽做那男盗女娼欺世盗名之事。」
这些话,说得刘维桢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羞恼之下狂怒道,「都给我闭嘴!我教训自己的妻子乃是刘家家事,岂容尔等闲人插嘴!?」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着的绾绾开口了,「刘衙内请慎言,你我虽有婚约,但未成礼前,我却还不是你妻子,既然刘衙内对我的品行多有不满,配不上刘家这高门,而我也觉得你非我良配,那你我婚约就此作罢!」
说着,绾绾从锦袋中取出一卷婚贴,展开之后,撕成两半,并与一个刻着生辰八字的木牌,一起丢到刘维桢脚边。
「从此以后,你我各不相干!我那份回帖,会择日派人上门索取!」
刘维桢都傻了,捡起脚边的婚书和生辰牌,看了半天都觉得难以相信。
「你居然悔婚?难道不怕刑罚么!?你一个弱女子,能受得了几杖?」
刘维桢之所以这么说,是宋刑统确实有规定,女方悔婚,杖六十,男方悔婚,不受刑罚,但聘财不得收回,「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
实际过程中,若是双方能够私下协商好,收了的财礼退回去,也可以不必告官,自然也不用受罚。
但刘维桢这态度,明显是不肯的,并且在以此来威胁绾绾。
六十杖啊,以刘家在官府的关系,稍微使点手段,能把绾绾打死三四次。
围观群众不由暗骂刘维桢不当人子,这秦晋之好本就该两厢情愿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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