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吩咐下去,对向曦来说,就是麻烦事一件。
这也是建立在,她认为书里七王爷能跟刘媛媛相处得好,可见他本身也是重利的人,这样的人,不适合谈感情,只能谈利益。
如果让对方提前对他们有不好的印象,就很容易影响到县城里的布局。
这就得不偿失了。
高盛闻言点头,表示自己明白。
“我先陪你去看看铺子?”
“不用,我们分开行动,你不是说了林大人要喊我们回去么?”
“那行。”
跟高盛说好后,向曦带上了一笔银票在身上,就径直出了门,她先在府城慢慢逛了起来。
说起来,她还是第一次来府城,府城的地界比县城要大得多,可以说用十倍来形成也不为过。
向曦逛了两条街道,就觉得腿软了,她往四周一看,愣是没有载客的服务,倒是不少大户人家都是赶马车出门的。
向曦,“……”
早知道她就直接赶马车了。
向曦后悔也来不及了,她都走这么远了,直接走回去,却什么事都没做,岂不是更浪费时间。
她干脆就路过一个鞋子铺子就进去看。
一整日。
向曦就逛了不下十来个铺子,脚都快逛软了,晚上还要赶着宵禁之前回到宅子,到家后累得不轻。
高盛在院子里,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外面了,听见声音,快速走出来,就看见向曦坐在门槛上擦汗。
“这是怎么了?”高盛上前把她拉起来。
向曦咧嘴叫疼。
“我出门逛了一整日,脚快走断了。”向曦郁闷地摸了摸额头,“我太笨了,竟然没想到赶马车出门。”
高盛伸手就把她抱起来,向曦吓了一跳,忙抓住他的衣袖。
“傻,不知道找个人跑腿回来通知三弟一声。”
向曦摸了摸鼻尖,哀嚎一声,“我怎么没想到,活该我脚走痛。”
“明日我跟你一起出门。”高盛把她抱到屋子里放下,又去厨房里端了泡脚的水过来。
向曦把袜子退掉,慢慢放进水里,感觉脚上瞬间舒服不少,她忍不住高兴地朝高盛笑。
高盛无奈地笑了一声,“下次可别这么傻了。”
“你先泡着,我去厨房把晚饭做出来,三弟他们都吃过了。”
“好。”
向曦吃完饭,高盛把热水也烧好了,正好给她用来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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