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秦颂。嘶,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杨志仰头想了一会,想起来了,他最近看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的作者好像就是叫秦颂来着。
难道,是同一个人?写诗歌的难度可比写小说高多了,至少在杨志的心中是如此认为的,小说是通俗作品,而诗歌却是严肃作品,两者完全不能放在一块比较。
按照鄙视链,写诗歌的逼格要比写小说的高了不止一筹。
繁杂的思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杨志懒得多想两个秦颂是否为同一个人,这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摇了摇头,认真的往下面看去,他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作品,能够让许景程为他亲自写诗评。
要知道,他邮寄过去的作品,可连《诗刊》部门小编辑的眼都过不去,更别说是许景程这样的大佬了。
人比人,气死人啊。
爱而不得让杨志的心态发生悄然改变,从渴求变成了批判!
“行路难,秦颂,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杨志轻念出声,只读了两句,他的瞳孔放大,头皮发麻。
嘶呼,脖子好痒,要开始长脑子了么?
仅凭开头的两句,他就甘拜下风,佩服的五体投地,凭自己的水平,怕是一辈子都写不出这样的文字。
怀着震撼的心情,杨志继续看下去,“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一口气读到最后,“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强,太特么强了。”杨志激动的一拍大腿,跳了起来,公交车上的乘客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的移开些距离,这家伙,不会是个傻子吧,还是离他远点吧。
杨志并不理会路人的想法,自顾自的沉浸在诗歌带给他的意境之中。
一首好诗,能够给人以极大的力量。
读完一遍,犹觉得不过瘾,杨志从头开始,复读一遍,这回,他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每一个字都要停顿许久,来理解这个字的用意,这里为什么要用这个字?要是换个字有没有一样的效果?
诗词,是文字凝聚的魅力,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表达出磅礴的世界,正如佛教所言,芥子纳须弥!
芥子虽小,却能容纳庞大的须弥山。同样的,每一个字虽小,其表达的意境,却宏大!
许久,杨志全身无力,瘫坐在座位上,他的思想,跟着诗人,穿越回古代,亲眼目睹了诗中虽描绘的场景!
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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