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来啦。”男孩开心地说道。金色羽鹰的声音传来:“孩子,不必担忧。你们以后将会朝夕相处。”它的翅膀一挥,一个金色的巨蛋被放在了洞穴的高处。
六年之后。在这十六年时间里男孩从鹰父带来的大量书籍里学习到了许多知识,他同样掌握了修炼的方法。且他为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名叫伯颜,在特伦斯草原上的意思是“鹰之子”。此时的他身材中等,面容秀丽却又带着点凶狠。鹰父的孩子已经孵化出来,并且飞快地成长着,与十六岁的伯颜达成了契约。
他坐在金色巨鹰的身上,在唐古拉山脉上转悠着。只听到他的声音传来:“金爪,你说,人类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我好想见到和我一样的人啊。”
金爪啼鸣了几声。
“什么?你也想去那些部落里玩?你也想见到那些有着高大建筑的城市?真是太好了,我们等鹰父回来之后,就让他准许我们去南方好不好?鹰父说在南方的撒马尔罕城附近是我的出生地,那里有一个部落叫做蔑尔吉部落。可是我又不想离开鹰父,这可怎么办呀?”伯颜说道。
金爪再次啼鸣几声。
四年之后,二十岁的伯颜离开了北方的雪山,带着他的金爪,回到了南方的撒马尔罕附近的蔑尔吉部落。
第二天,他见到了垂垂老矣的母亲锦哥,这么多年来,这个女人能够活下来的原因还是他的父亲称海·蔑尔吉在一次部落间的冲突中被杀害。锦哥在部落中的地位很低,这位五十来岁的女人已经满头白发,她只能靠每天给人洗衣服、缝制针线养活自己。锦哥在见到伯颜的时候先是一愣,随后流下眼泪,止不住流下的眼泪和颤抖的手臂都显示出了这位母亲心绪的不平静。二十年的光阴已经冲刷了丧子之痛,将其深深掩埋,然而当它缓慢浮现而出时就像天空突然劈下一道雷霆,落在人的心头,是那样的令人心魂动荡。伯颜在见到苍老的锦哥时,他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他不知道为何会这样,然而心中的酸涩却让他的泪腺无法停止涌动。
年轻的伯颜熟读特伦斯汗国的历史,他深知汗国人们的本性,也知道他们的规矩和等级制度,更知道特伦斯草原中有限的资源无法让所有人都过上安然无忧的日子。所以,他并没有仇恨蔑尔吉部落,而是成为了其中一员。这也是他在后来,能够得到许多人信服的原因之一。因为,一个人在属于个人的仇恨面前能够克制自己,在大的局势上做出能够令其它人敬佩的选择,这就预示着他具有英雄的潜质。
而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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