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照顾!”
其手下众贼曹也附和道:“抓贼乃是我贼曹分内之事,焉敢贪功?我等虽受了些辛苦,然而百姓受害,我等深感不安,情愿只领一万。”
众人诚心相让,舒晏也只得同意。
舒金一万、韩若馨一万、加上贼曹一万,总共三万,余下还有七万,还要怎么分配?
舒晏似乎猜到了大家的心思,却故意笑了笑道:“所有有关人员都已分配完毕,余下的就不再往下分了。”
众佐吏听到这里,都面面相觑,心内暗自道:不会吧,虽然你舒晏的功劳是最大的,但也不能这么不讲究吧?施太守把这个分配权交给你,你总该谦让谦让,怎么能把七成的钱直接化为己有呢?他的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的名声难道是虚夸出来的?看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句话果真没错。
“舒丞孝廉出身,此次擒贼功劳最大,当真值这七万钱。”功曹史孙义的这句话表面上是赞同舒晏的决定,实际上却是以“孝廉”二字,来表示对于舒晏的讽刺。
舒晏当然听得出来,他爽然一笑道:“你们以为我要独吞这七万钱吗?我说的是不再向下分配,并没说归我自己所有。因为我还有别的用途。前日,因筹建舒家庄庠学,曾经从施府借了三万钱,今日有了这钱,应该及时奉还。”
什么?此话令大家着实诧异。要知道,这钱乃是豫州刺史赏给擒贼有功的个人的,而不是赏给汝阴郡的。前日从施府借的那三万钱,乃是以郡署的名义借的,以后要从府库中归还才对。如果以这三万钱还了施家,那岂不是以私补公?
主簿杜坚以奉劝的口气对舒晏道:“施太守府上家私无数,根本不在意这三万钱,等日后府库充盈了再行归还也不迟。公是公,私是私。舒丞家资并不富裕,大可不必用此钱弥补公家亏空。”
“正因为公是公,私是私,所以我才要急着归还。施家再有钱,也是私人财产。以官家名义向私人借钱,实属不该。当初是迫不得已,今天有了钱,必须要及时偿还。”舒晏说着,便拿出三万钱来,交给比玉。比玉没推辞,但也没有亲手去接。
此钱本身就应该是舒晏拿大头的,他既然如此分派,大家也没什么好说的。除去了六万,还余下四万,这四万当然是要归舒晏一人了。
“余下的还有四万钱。这四万钱,我有一个小小的想法。”
怎么,还有想法?只剩四万钱了,舒丞还要怎么分派?大家都侧耳倾听。
“人生在世,难免旦夕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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